羅生門


後來打電話去問,服務人員說上面有註記「得寛限15日,逾寛限期加徵滯納金」,也就是說可以緩15天繳,叫我不用擔心,而繳二月保險金是因為他們3月20日才開立票據,總之,羅生門事件就暫告一段落了。





今天老爸把一些寄給我的帳單、郵件拿給我,首先,我要強調的是那都是今天寄到的,我們家人的習慣是上樓前一定會查看信箱,尤其是我老爸一定會把信箱內的信件or廣告都拿起來,因此他一回家會把只要是屬明我姓名的信件拿給我,而今天拿到的有之前工作寄來報稅的所得單以及健保局的保險費繳款單,因為都知道是什麼,所以我都不急著打開,一直到剛才我才把那些信件打開,就在打開健保局的信件時我發件了一件很不可思議的事情!



是的!看清楚了嗎?上面寫著是2月的保險費,問題現在都4月份了?然後繳款期限是3月31日止,問題它今天才寄到,不!應該算是昨天了,也就是4月6日才寄到的信件,要我在3月31日前繳???也太奇怪了吧?況且2月份的保險費我之前就繳過了,怎麼又再來一張?完全的匪夷所思!



雖然開單日期是在3月17日,但是我還是要問,3月31日前要繳的單據,4月份才寄到?都可以繞美國一圈回來了!為了保險起見,特別把這件事先記錄下來留一點證據,明天(也就是今天)再去相關單位問清楚,免得受了冤枉,畢竟公家機關踢皮球的技術高超呀!

o.s 本來還想把郵戳給拍下來,但是一看信件封面居然沒有郵戳,說實在這樣的信件還是要蓋上郵戳呀!不然吃虧的是老百姓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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